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污水处理站二期EPC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1-1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污水处理站二期EPC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化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污水处理量约3000m³/d,每天运行时间24h。
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污水处理站二期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设备、室内外工艺管道、动力及照明、附属材料的供货、运输、安装(含设备基础施工),调试,系统降噪、除臭、废气处理,自控系统安装调试,与一期污水处理站对接及改造等,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
 2.6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污水处理量不小于3000m³/d的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施工单位近三年具有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污水处理量不小于3000m³/d的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3.5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且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若报名的申请人少于7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7家,本项目改为资格后审。

6.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持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进行报名。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持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4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8.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http://xxq.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https://cg.buct.edu.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化工大学
 邮    编:100029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89772692
 电 子邮件:gaoxm@mail.buct.edu.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联系人:杨栋、李丁
 电    话:67169727
 电 子 邮 件:1042125054@qq.com